公司損害騰訊公司商譽行為涉嫌不正當競爭
360 公司推出“隱私保護器”、“扣扣保鏢”時,對外宣稱 QQ 侵犯用戶隱私,該事實的成立與否應當由中立的第三方機構作出權威的決定, 360 公司沒有通過正當?shù)姆沙绦蚨遣扇×怂阶詧?zhí)法的方式公布這樣未經(jīng)證實的消息,故意夸大、散布對 QQ 不利的事實,主觀上具有貶損、排擠 QQ 的故意,意圖直接削弱 QQ 與其競爭的能力,謀求自己的市場競爭優(yōu)勢。
除我國《反不正當競爭法》第十四條外,我國司法實踐中也確定了發(fā)布貶低對手的不實宣傳的行為是侵犯商譽權的不正當競爭行為。而 360 公司散布虛假宣傳的行為導致騰訊公司的社會評價降低,損害了騰訊公司的商業(yè)聲譽,同時也給騰訊公司帶來了營業(yè)方面的損失。
3 、 360 公司采用的技術手段涉嫌不正當競爭
相關專家認為,扣扣保鏢通過置入 QQ 客戶端,修改 QQ 系列軟件,阻止 QQ 系列軟件部分功能的實現(xiàn),也有可能涉嫌不正當競爭。如當用戶試圖將修復項還原時卻需要依次逐個進行,為用戶還原到 QQ 插件正常運作設置障礙!吧 QQ 安全中心”選項打開的卻是 360 “扣扣保鏢”等做法, 360 方面涉嫌以自己的程序插入 QQ 的正常運轉,降低用戶對 QQ 的信任,實質是在推出自己的“扣扣保鏢”產(chǎn)品。
4 、 360 公司侵害 QQ 商標權涉嫌不正當競爭
騰訊、 QQ 、企鵝形象、 Tencent 等商標為騰訊公司或關聯(lián)公司的注冊商標或商標,依法應得到保護。并且,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 2009 年 4 月在商標管理案件中認定了 277 件馳名商標,其中第 181 號為“ QQ ”。
此次 360 推出“扣扣保鏢”,“扣扣”在漢語發(fā)音中與“ QQ ”近似,符合人們對“ Q ”的發(fā)音習慣。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》和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》相關規(guī)定, 360 公司的“扣扣”翻譯“ QQ ”,容易使用戶聯(lián)系到“扣扣保鏢”與騰訊公司存在許可或合作聯(lián)系,侵犯了 QQ 的商標權。而“扣扣保鏢”在提示“升級 QQ 安全中心”時,使用戶誤認為在為 QQ 安全升級,實則進行程序插入,替換 QQ 安全軟件為“扣扣保鏢”,誤導廣大用戶,侵犯了 QQ 的商標專有權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