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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、 產生簽名信息并核對數字簽名信息。
接收端找到發(fā)件人標識信息后,就會根據一定的規(guī)則,生成數字簽名。然后會把產生的數字簽名跟郵件中自帶的數字簽名進行核對,若一致,說明該簽名是有效的;若不一致,就說明該郵件很可能是別人仿冒的。
數字簽名技術,在仿冒別人發(fā)送郵件上、在驗證數據完整性上,有其獨到的作用。但是,若光用這種技術來保護郵件,還是遠遠不夠的。數字簽名,也不是“救世主”,可以實現所有功能。
1、數字簽名不能實現郵件保密的功能。與SMTP郵件類似,若光采用數字簽名的話,郵件在傳輸過程中,是采用明文傳輸的,仍然可以被人查看。這就好象,書面信件在傳遞時,信封沒有封口,隨時都可以被人查看,雖然其不能修改。所以說,只采用數字簽名一種保護技術的話,只能夠保證數據的完整性,即郵件有沒有別人修改過;而不能夠保證郵件的內容是否被人查看過。因為郵件沒有經過加密處理,所以,郵件很容易別人窺視,除非我們利用“秘文”進行書寫郵件。若要在郵件發(fā)送過程中,實現保密,就要采用保密技術,在傳輸過程中,不采用明文傳輸,如此,其他人即使看到郵件內容,也是一堆沒有用的亂碼。這顯然比發(fā)件人寫郵件時,直接采用“秘文”書寫有效的多,也安全的多。關于EXCHANGE服務器如何利用加密技術來實現郵件傳輸的安全,在后面的文章中,我會給大家講述。
2、發(fā)件人唯一標識信息若泄露的話,則其他非法人士就可以利用這個信息仿冒發(fā)件人進行發(fā)送郵件。道高一尺,魔高一丈。一些別有用心的人,通過各種渠道,還是可以竊取發(fā)件人的唯一標識信息。他們只要取得這唯一標識信息,他們就可以利用這個標識信息,來仿冒他們發(fā)送郵件。這就好象一個人學會他人的筆跡,就可以模仿他們簽名一樣。不過EXCHANGE服務器在這方面也做了努力,起推出的S/MIME標準,解決了這個安全隱患。我也會在后續(xù)的文章中,介紹這個標準的一些實用功能。
3、強制許可功能要謹慎使用。我們上面說過,數字簽名有個強制許可的功能。但是,這里要注意一個問題,就是在采取強制許可功能之前,要確認對方是否支持數字簽名的技術。若對方不支持數字簽名技術,而我們又采取強制許可功能的話,則我們在接收他們的郵件時,接收端很可能會認為對方的郵件沒有簽名而無效,直接把郵件過濾掉了。
雖然數字簽名還是有些安全隱患,不過,總的來說,數字簽名在郵件安全上的利用,還是蠻到位的。再結合其他一些安全技術,就可以實現郵件的安全管理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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